反对核裁 ​​军谈判的可能性

查理五世佩尼亚。antiwar.com,2009年7月29日。
http://original.antiwar.com/pena/2009/07/28/nuclear-disarmament/~~V

摘录:

......一个国家可以成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但决定该条约,守法,不再在其最佳利益,并退出,这是什么朝鲜选择在2003年1月,声称,“一个危险的情况,在那里我们国家的主权和我们国家的安全都受到严重侵犯,是对在朝鲜半岛的美国恶性的对朝敌对政策普遍。“鉴于朝鲜已命名的邪恶轴的成员去年同期和美国上是濒临入侵伊拉克(非核电源),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平壤政权可能认为它在朝鲜的“最高利益”,以不再正式同意1非核力量,即,1政权更迭推覆。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不是一个普遍的条约。 有在世界193个国家,但不是所有的人都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结果是所谓的“维生素D3的问题,”事实上的核国家: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 这些国家从来没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制度的一部分,因此能够发展核武器,因为他们没有义务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和它没有失去对世界其他地区 - 尤其是穆斯林世界 - 美国不认为以色列与伊朗相同的标准。 事实上,前任总统一样,奥巴马拒绝承认以色列是一个核电厂。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不存在于真空中。 这是不可能无视美国的外交政策,尤其是一个由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支持军事干预的倾向。 由柏林墙于1989年开幕,标志着冷战结束以来,美国一直从事九个主要的军事行动,但只是其中之一 - “持久自由行动” - 是毫不含糊地回应直接威胁到美国国。 这是一个国家,如伊朗和朝鲜获得核武器,反对美国侵略的唯一可靠的威慑强大的动力。 作为美国继续干预外交政策(和奥巴马政府没有监督在美国外交政策的巨大变化),这将是不可能防止核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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